为得100元将危化品倒小清河
有毒烟雾呛死村民,三人最高获刑六年半
2015年06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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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建设法治中国,需要法治精神作支撑。我省是案件大省,近年来,全省法院每年受理各类案件百万件,而法治精神就体现在一个个具体的案件之中。
  为传播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即日起,本报联合省法院开办《以案说法》栏目,选取全省各级法院审判、执行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为给读者以启示。
本报记者 马云云
  村庄寂静的深夜,一辆红色罐车悄悄驶近。随着35吨危险化学品从车上被缓缓倾倒至小清河,一股有刺激性气味的白色气体随风飘到了邹平县焦桥镇的韩套村上空,被惊醒的村民们连夜逃离。留在他们身后的庄稼苗木被大面积污染,一名村民不幸因吸入酸性刺激气体,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6月4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包括上述案例在内的八件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深夜毒气呛醒村庄
  “有毒气往村子里飘来了!”2012年7月27日凌晨2点左右,睡梦中的邹平县焦桥镇韩套村村支部书记韩某被村民的电话惊醒。
  韩某推开窗户,发现院子里有白乎乎像烟雾的东西,他赶紧到村委会办公室,用扩音喇叭喊:“村民们请注意,从北面来了股气,快向南跑”。大部分村民紧急撤离。
  毒气从何而来?当日4点左右,韩某到了小清河大桥处,发现桥上有液体冒着烟,这正是毒气的来源。就在村民们被呛醒前不久,樊爱东、王圣华、蔡军三人将罐车开到高青县花沟镇唐口村南小清河大桥上,将罐车内35吨硫酰氯倒进小清河,硫酰氯遇水反应生成的毒气雾团飘到韩套村上空。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这股毒气雾团致使上百名村民呼吸系统受损,村民韩学芳因吸入酸性刺激气体,气管和肺充血、水肿,直接加重心肺负荷,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受凌晨有毒气体影响,韩套村有200多名村民到村卫生院就诊,就诊村民病情症状多为咳嗽、咽干、胸闷。”邹平县焦桥镇韩套村卫生院一医生证实。
收了万元废液处理费,却私下倾倒
  这车硫酰氯是樊爱东、王圣华、蔡军从一家企业拉来的。当年7月下旬,山东兴氟新材料有限公司要处理副产品硫酰氯,该公司总经理助理邢某证实,之前已联系了浙江一家处理硫酰氯的公司,他找来樊爱东,想用樊爱东的罐车将硫酰氯拉去处理,而樊爱东说拉到浙江绍兴运费要一吨700多元,不如把废料直接交给他处理。于是,两人商定以300元一顿的价格,由樊爱东将硫酰氯拉走。
  7月25日,樊爱东安排司机王圣华、押运员蔡军用罐车到山东兴氟新材料有限公司拉走35吨硫酰氯,公司支付给樊爱东10500元。
  樊爱东供述,他当时想联系客户看是否有需要硫酰氯的,问了德州禹城一个经理,对方说不要,他就没再联系其他人,随后指使蔡军把硫酰氯倒河里。
  7月26日凌晨,蔡军和王圣华来到高城工业园西南角的臭水沟旁,向里排液体。拧开阀门后,烟冒得厉害且有刺鼻味,两人发现那里离村庄和庄稼近,没敢再倒,而是把车开回了停车场。
  后来,樊爱东给蔡军打电话说,“晚上把废酸倒到小清河里算了。”蔡军、王圣华害怕,不想去,樊爱东说事成后给他们每人100元,蔡军和王圣华同意了。
  7月27日凌晨,他们来到小清河的桥上,往小清河倒液体。“水面上生成了大量白色烟雾,有刺鼻气味,蔡军赶紧戴上了防毒面具”。放了半小时,樊爱东看到大量白色烟雾往南飘。
  他们并非真的不怕。天快亮时,樊爱东拉着王圣华和蔡军又到小清河桥上去看,当时他们担心的还只是河两侧的树木死掉,见到有警车,这才知道出事了,赶紧调头回家。随后知道出了人命,樊爱东选择了自首。
被判犯污染环境罪,获刑六年半
  淄博市中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往河中倾倒具有腐蚀性、刺激性的化学品硫酰氯,严重污染环境,造成一人死亡、重大财产损失的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以污染环境罪,对樊爱东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对王圣华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对蔡军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军分析,这是一起因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危险化学品硫酰氯而污染环境,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案件。“从案件审理查明的事实上看,三被告人作案前不知其所要倾倒液体的化学成分,对倾倒该液体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缺乏准确的预判”。结合三被告人作案后返回现场查看是否造成危害后果来看,其主观上更符合过于自信的过失。因此,其行为符合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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