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楼解危,还得靠“有人问”
2015年06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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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培磊

  市中区林祥南街93号楼从1997年就被鉴定为危楼,然而,由于房屋产权多次转移,居民很难追查到房屋产权去处,18年危房无人问津,居民每天提心吊胆。(详见《齐鲁晚报》11日C03版)
  实际上,像林祥南街93号楼这样未得到妥善维修的危楼在济南有多处,常见诸报端。这些老建筑由于历史原因,多数存在产权纠纷和产权不明的情况,危房改造难以进行,居民的住房安全无从保障。
  对产权单位来说,这些危楼成了负担。楼房不能产生效益,产权单位不愿意出钱进行修缮。
  产权单位不愿出钱修缮,如果没有第三方力量进行约束,一旦遇到产权纠纷、产权不清的情况,居民即便跑断腿,当事各方仍不愿多出一分钱维修,居民则只能干着急。
  目前,房屋被鉴定为危楼后,相关维修加固工作由房屋产权方负责,而这些工作的落实尚未出台明确的规范措施,这也给了产权单位推脱责任的机会。从这个角度讲,尽快出台针对危房的规范性措施,明确各方责任及追责机制显得很必要。
  雨季来临,危房更加危险,相关部门不妨对楼房来个摸底和“普查”,建立危楼“病历档案”和“产权档案”,并建立相应应急预案。比如,在产权单位未明确前,先进行加固修缮、排除隐患,再追究产权单位责任。毕竟,居民安危等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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