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
企业代表承诺食品不掺假
2015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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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6月16日讯(记者 李倩 齐兴 通讯员 凌白云 张雁) 16日,济宁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在邹城举行,现场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代表宣誓承诺。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将持续到7月2日,期间15市直部门将开展主题日活动。 
  “我承诺,不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现场,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代表进行诚信宣誓,向消费者做出庄严的安全承诺。 
  即日起至7月2日,济宁市食药监部门将开展“食安济宁”创建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农村、进餐馆“五进”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同时,市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5个市直部门将结合各自职能分别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一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法律。新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的责任,理顺了监管体制,严格把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济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吴琼说,当前食品领域一些不法分子,见利忘义,不讲信用,已经成为一大社会公害,此次宣传周也会大力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食品生产单位诚信经营。同时,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严肃惩处那些利欲熏心,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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