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所得税抵免,烟台办理了全省“第一个”
助力“一带一路”企业发展,税务部门和专家召开座谈会给企业支招
2015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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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6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包德春) 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行,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对于走出去的企业而言,税收是一个不得不提的问题。为了助力走出去企业发展,助力企业“走出去”税企座谈会在烟台召开,税务部门和相关专家给企业支招。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烟台地税局办理了一件境外所得税抵免备案,是省内“第一个”。
  本次座谈会由山东省地税局主办,烟台市地税局协办,除了来自税务部门的业务人员和行业专家外,到场的还有烟台冰轮、东方电子、杰瑞集团、万华集团等多家烟台本地知名走出去企业,以及省内知名企业。
  “为了服务走出去企业发展,省地税局出台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烟台市地税局国际税务分局国际税务科科长董继伟介绍,比如出台十项措施,此次座谈会也围绕税收抵免等企业关注的问题展开。
  董继伟介绍,今年年初,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从越南子公司取得180万美元境外分红,烟台市地税局为其办理了境外所得税抵免备案,抵免税款390多万元,避免了双重纳税。“这是烟台第一个办理税收抵免的企业,也是山东第一家企业。”董继伟说,接到冰轮企业的申请之后,根据中越税收协定,确定该企业具备抵免资格,随后便用最短的时间准备材料上报。
  目前,我国有关企业境外所得抵免税收法律体系已经比较完善,已与99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根据相关文件,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可以从其档期应纳税款中抵免,以避免双重纳税。
  “目前,烟台市‘走出去’企业有200余家,遍布欧洲、美洲、非洲、亚洲多个国家和地区。但在实践中,不知道税收抵免和不知道如何进行税收抵免的企业不在少数。”烟台市地税局一位负责人介绍,但并不是在境外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可以申请税收抵免。
  走出去的企业首先要做好税收政策的功课。“首先要了解当地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董继伟说,一旦发生多缴税款等税收争端问题,境外企业所属的国内公司应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由当地税务部门层层上报给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会就此事与国外税务部门沟通此事。“前不久,烟台一家企业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追回了多缴的几百万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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