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集中清理红头文件
2015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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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6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下发文件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2012年1月1日以来,未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于失效或废止的“红头文件”,将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公报统一公布。
  此次清理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执行(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该规范性文件的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因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导致规范性文件起草与实施部门不一致的,由现实施部门进行清理。联合发布的文件,牵头部门是责任主体。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各部门、单位自行清理。
  对于部门规范性文件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所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经完成的;已经超过适用期的均宣布失效。对于主要内容与上位法和国家重要的方针政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上位法已作重大修改或已被废止、宣布失效的等四种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止。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2015年6月15日开始,到2015年12月15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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