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救助300名贫困老年白内障患者
2015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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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6日讯(记者 程凌润) 6月16日,记者从莱芜市慈善总会获悉,莱芜市开展2015年救助贫困老年白内障患者“爱心复明”项目,全市计划救助300名贫困老年白内障患者。
  此项目的救助范围及标准是全市城乡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因生活贫困无力实施复明手术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据介绍,莱芜市计划救助300名,由定点医院(莱芜市人民医院、莱钢医院)免费为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所需费用由市慈善总会承担。
  据介绍,申请救助的对象要向所在村(居)、单位提出申请,由村(居)、单位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莱芜市慈善总会慈善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村(居)、单位开具的贫困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属于低保户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报镇(街道)慈善总会或主管单位。镇(街道)慈善总会或主管单位对上报的救助对象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填写复审意见,报区慈善总会或市直慈善分会。不符合条件的应通过村(居)、单位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同时,区慈善总会或市直慈善分会对上报的救助对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意见,报市慈善总会;莱芜市慈善总会对区慈善总会或市直慈善分会上报的救助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入户进行抽查,符合条件的,在新闻媒体公示3天,无异议的,批准为救助对象。
  据了解,莱芜市慈善总会统一对救助对象开具“爱心复明”项目介绍信及手术登记表。患者本人携带介绍信、手术登记表前往定点医院进行术前检查,符合条件的按照医院安排依次进行手术。
  莱芜市慈善总会要求各级慈善组织、各有关单位确保救助对象准确,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要以困难程度作为救助的主要依据,不得擅自扩大救助范围;各级慈善组织、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15年6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229035),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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