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化苗木偷回家,男子被罚6000元
2015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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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5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解品彩) 郑某前后8次盗窃路边绿化树木,价值3000余元。近日,环翠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郑某罚金6000元。
  2014年夏,某园林公司发现路边绿化树木经常被盗,工作人员报警,警方蹲守抓获男子郑某。经查,2014年5月,郑某驾车至高区初张路威高加油站附近,盗走路边800棵小龙柏,价值880元。8月中旬,郑某两次驾车到老地方盗掘价值900元的“中华结缕”草坪150平方米。8月底,郑某又先后两次驾车至该处盗掘价值525元的“卡罗拉”月季花210棵。
  2015年6月3日,环翠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郑某提起公诉。环翠法院审理查明,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他落网后对两家被害单位进行赔偿,取得对方谅解,于近日一审判决对郑某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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