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不得用高额奖学金恶性抢生源
2015年07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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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7月8日讯(记者 王光营) 8日,文理类本科提前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开始录检,通知书也将陆续发放。为了规范招生录取,教育部规定今年的通知书要校长签发,对录取结果负责。同时,为避免高校抢夺生源,不允许向考生做出预录取、奖学金等承诺。
  高考出分后,为了争夺状元,北大和清华四川招生组在微博上为抢高分生而掀起骂战,互相揭底给考生的承诺,引起一场口水战。
  “为了得到满意的生源,不少高校都在打擦边球。”省城一家高校招生人员表示,优质生源总是稀缺的,为了早点将这些学生揽入怀中,一些高校招生人员的做法也确实存在不规范的地方。
  为此,教育部明确规定,各高校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另外,各高校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和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也是不允许的。各级教育部门也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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