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聋子的耳朵”听民意
2015年07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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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交通部门来说,无论修订稿引发了多么大的争议,既然要征求意见,最关键的就是把工作做充分,而不是为了应付程序走个过场,用“聋子的耳朵”去听民意。
  21日,备受关注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从舆论的反应来看,人们的意见还真不少,有要求相关部门通过公开收支详情证明“长期收费”正当性的,也有人提出条例制定者应信守此前确定的“最长收费年限”……
  舆论的强烈反应,足见公路如何收费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之大,同时反映出条例修订稿向公众征求意见的重要性。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对各方的不同意见,尤其那些针对具体条款的反对声音,相关部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如何应对,是虚心接受耐心解释,还是置若罔闻闭门造车。
  某种意义上说,现在网络上的激烈讨论,正反映出人们对修订稿或成定稿的担忧,这跟网络反腐有同样的逻辑:相比于官方渠道,人们宁愿相信网上造势的作用。这种心态恰恰来源于现实,比如价格听证会常常沦为听涨会,又比如饱受争议的地方法规却总能顺利出台……就拿《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来说,2013年5月公布过征求意见稿,彼时多位专家都曾公开表示旧称“养路费”的公路养护费用早已被燃油税取代,不应再以此为由延长收费时限。然而,交通部门对此并未回应,本次公布的修订案对上述内容也未改动。
  或许正是从经验出发,网络上除了正常的意见表达之外,也存在情绪化的“骂声”,这对于位居“靶心”的交通部门来说的确是种考验。应该看到情绪化的表达背后,实际上还是一种期待。正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如果社会公众连网上造势的意愿都没有了,那将证明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也流失殆尽。几年前就出现过这种现象,某市政府陆续挂出15份文件向公众征求意见,过了半年却未收到一条意见的尴尬。走过场的征求意见与社会公众的沉默以对形成恶性循环,很可能导致矛盾不断积累,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对于交通部门来说,无论修订稿引发了多么大的争议,既然要征求意见,最关键的就是把工作做充分,而不是为了应付程序走个过场,用“聋子的耳朵”去听民意。具体来说,不妨把征集了哪些方面的意见、是否采纳的原因等都公之于众,让公众看到民意在修订条例中确实发挥了作用。唯有如此,才能消除公众的疑虑,提升政府部门的公信,为将来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事实上,充分做好征求意见工作,也是法治社会对公权力部门提出的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就着重强调“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尤其像公路收费这种密切关乎国计民生的问题,更需要通过开门立法“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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