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解读《实施意见》,亮“诚意”、促发展
奖金就摆这 你能上市吗
2015年08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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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报记者 韩微 摄
     本报枣庄8月2日讯(记者 韩微) 日前,本报针对枣庄市政府发布地《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报道。7月31日,市政府也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由枣庄市财政局长尹克同及财政局副局长杜家华出席进行了相关解读。并表明,企业上市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因此将安排专项资金促企业上市。
  据了解,7月31日的新闻发布会为助力枣庄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系列新闻发布会的首发会议。并通告,为全面及时准确提高相关政策措施的社会知晓度,推动政策落实,近期将集中举办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邵军就财政政策进行了概括性介绍,提出《实施意见》中的20条“黄金政策”助力枣庄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同时表明,针对企业经营,政策支持含金量还是比较多的。
  据了解,为破解融资难题、促进企业转型、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城市形象,近年来,枣庄市一直把企业上市作重要抓手,千方百计加以推进。而自今年以来,先是多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再到市中区雅百特科技“借壳”中联电气重组上市获证监会核准,成为枣庄市首家A股上市企业,让不少市民看到了枣庄经济发展的新突破。而对于支持企业上市方面,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中,杜家华也表示,资本市场是企业发展的“希望田野”,企业上市是融入全球市场、提高竞争能力的“康庄大道”,也是促进企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明智之举”。
  杜家华介绍说,为支持企业上市,市里安排了专项资金。具体来说,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首发上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在境内创业板首发上市,以及在境外首发上市、募集资金高于1亿人民币的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借壳”上市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将上市公司总部迁至我市或将募集资金75%以上投到本市的,按照相应上市板块首发上市标准进行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有融资需求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将予以重点支持。可以预见,枣庄市企业在各级各类资本市场的表现将会明显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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