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接续还贷资金助企业持续发展
2015年08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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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句被广为认可流传的谚语,在老百姓生活中成了为人处事的信条,然而在企业经营中,资金周转往往存在很大的风险。而若借贷上存在偏差,企业再想融经营将成为老大难。为了帮助企业经营缓解借贷、还款压力,枣庄市曾出台设立“过桥资金”,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然而在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后,财政资金就不能直接借给企业使用,导致“过桥资金”施行受阻。
  但考虑到有些企业到了还款期,资金回笼慢,不能按时归还银行这一难题,枣庄市便创新思路,按照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解决实际困难的原则,市级设立了接续还贷资金,也实行企业化运作。据杜家华介绍,2015年4月份,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和市中小企业局联合下发了《枣庄市接续还贷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目的就是支持企业持续发展,改善融资环境,缓解企业融资困难。资金由鲁南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筹集2亿元的额度,滚动周转使用,专项用于企业接续还贷。
  同时,尹克同也介绍,就目前看,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实施意见》中的多项政策,打出“组合拳”,就是要进一步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综合利用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手段,共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据了解,由政府部门引导设立的枣庄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枣庄市金土地担保有限公司等政策性担保公司,从今年5月1日到12月31日起,将针对企业实行担保收费费率降半,由2%降为1%,保证金交存比例也减半,由10%降为5%的政策,大大减少了企业的负担。
  本报记者 韩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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