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月来“民告官”案件增幅最高
2015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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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5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永恒 大为 刘睿) 自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案更加便捷数量增幅平缓,民商事案件仍是受理案件的主流,行政案件增幅最大,5月份行政案件立案登记43件,环比上升438%。
  7月26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立案庭值班法官蒋士峰正在指点前来立案的王某填写立案登记材料,耐心地告知其诉讼程序及风险事项。“立案登记环节,法院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以及是否属于法院管辖等。从某种意义上讲,当事人立案更便捷了。”
  据枣庄中院立案庭庭长张洪光介绍,立案登记之后,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有所上升,但总体增幅不大。由于部分行政案件有一定的复杂性,对立案登记及后续审理产生了较大影响。
  记者从该院审判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到,5月份,全市法院共立案登记2299件,案件数量环比上升8.85%。其中,行政案件立案登记43件,环比上升438%;刑事自诉案件26件,环比上升52.94%;国家赔偿案件2件,环比上升100%。6月份,全市法院共立案登记3063件,案件数量环比上升8.85%。其中,行政案件立案登记58件,环比上升34.88%;执行案件611件,环比上升90.94%;刑事自诉案件49件,环比上升88.46%,国家赔偿案件2件,与上月持平。
  张洪光介绍,立案登记制之后,法院受理案件类型上出现变化,原来立案审查较严格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等案件不断上升,还出现了教育侵权纠纷、退休干部要求享受待遇、诉行政协议等新型案件。部分行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以及一些新型案件如第三人撤销之诉,内容较为专业,立案法官往往无法及时准确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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