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志愿服务不止于统一编号
2015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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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博皓

  14日,民政部发布《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今后志愿者将被赋予国家统一编号。(9月15日人民网)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志愿服务事业,普遍存在薪酬待遇低、工作强度大、发展空间小、社会保险缺失等问题,严重限制了优秀人才的进入,更难以留住优秀人才。而且,我国的志愿活动以大型体育赛事和各种特定活动为多,如奥运会、亚运会等,短期化、运动化的志愿服务活动缺乏延续性,也容易使志愿服务人员滋生短视行为与心理。除此以外,我国的志愿者以青年学生和退休人员为主,专职志愿者相对较少。在这种模式下,志愿服务人员通常缺乏职业精神和专业能力,从而影响了志愿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进一步来看,就全国范围而言,志愿服务方面的法律缺失明显。目前,关于志愿服务的法律法规,都是以地方性立法为主,可操作性不强。而全国性立法笼统和模糊,缺乏具体的实际效果。如此之下,志愿者服务往往具有盲目性和随意性,志愿者主体缺乏明晰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也无法明确,志愿服务活动经常难以得到社会认可。
  志愿服务事业所面临的困境,并不是单一的,依赖于国家统一编号,并不能完全解决。基于此,还应该多管齐下,找准志愿服务所面临的诸多弊端和短板,从制度构建、法律完善等多方面进行优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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