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店交警大队民警给摩托车驾驶员免费发放安全头盔。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记者 刘光斌
见习记者 樊舒瑜
通讯员 王玲
近日发生在张店的摩托车肇事案让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等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为提高摩托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本报联合张店交警大队开展了送爱心头盔活动,向驾驶摩托车的市民发放安全头盔并向其普及安全驾驶知识。
答对安全问题 获赠爱心头盔
14日9时50分,在张店柳泉路与潘南西路路口,一男子未戴头盔驾驶摩托车迎面驶来,交警对其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向驾驶人发放了一个爱心头盔。“谢谢交警的爱心头盔。今后我驾驶摩托车一定戴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领到头盔的于先生说。
市民张先生在领到免费安全头盔后说:“以后我会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骑车时一定会把交警发给我的头盔戴上。”
15日晚,本报与张店交警大队走进张店良乡社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电影放映等活动。
“有谁知道,摩托车在办理了怎样的手续后才能上路行驶么?”民警问道。一位市民立刻回答:“在办理了落户手续,取得行驶证及摩托车驾驶证之后才可以上路。”完整的回答立刻为其赢来一个头盔。据该市民介绍,他平常以摩托车为代步工具,交警赠送的爱心头盔可以提醒他遵守交通规则。
本次公益行动送出百余个爱心头盔。据了解,从去年冬天开始,张店交警大队已经赠送了800余个爱心头盔,提醒驾驶人注意安全。
不戴头盔摩托事故死亡率达80%
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摩托车驾驶员在不戴头盔的情况下遇交通事故,死亡率高达80%。“不按规定佩戴头盔是摩托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引起伤亡的重要因素。”一位民警介绍说,法律明文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少驾驶人没有意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尤其是在春夏季节,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现象较多。不少摩托车驾驶人在遇到交警执勤检查时将头盔戴上,一过检查点就摘下,将安全头盔视作一种摆设。如果在驾驶摩托车快速行驶时一旦与其他车辆相撞,驾驶人员头部没有很好的保护,将会发生“肉包铁”的交通事故。“在此前发生的很多事故中,驾驶人的行驶速度并不很快,但是倒地时却恰恰头部着地,从而造成致命伤,甚至会造成当事人当场死亡。”
此外针对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驾驶较为普遍的问题,在发放爱心头盔过程中,民警也提醒市民,无牌无证是公安交警部门集中整治的违法行为之一,被查处后,将面临百元以上罚款,甚至处以拘留,其车辆也会被暂扣。
记者从张店交警大队了解到,酒后、醉酒驾驶摩托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目前已经占到所有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70%。在此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一定要合法、安全、文明驾驶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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