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被扣摩托排满半个足球场
逾期不处理,交警部门将依法拍卖或报废
2015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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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停放着数千辆被查扣的摩托车。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9月15日讯(记者 刘光斌 见习记者 樊舒瑜 通讯员 王玲) 在张店交警大队的违章车辆停车场内,数千辆被查扣的摩托车排了半个足球场那么大。据介绍,这些车辆大多因无牌无证被查扣,而部分车主已放弃领车。
  该停车场同时也是淄博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现场摆放的摩托车基本上是近两年来由张店交警查扣。这些摩托车中近半没有悬挂车牌。“这其中也有部分是非法拼装和改装车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店大队一位民警说。
  据了解,无牌无证、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使用伪造号牌及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情况,交警部门可现场扣留其机动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第107条规定,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未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未补办相应手续,或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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