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摩托”难止源自违法成本低
2015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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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初在张店发生了两起摩托车肇事逃逸事件,事件中的受害人目前均已因伤势过重而过世,肇事车辆及嫌疑人目前也已落网。这两起案件的肇事者均有无牌无证的情节存在。如何才能制止这些“夺命摩托”呢?
  记者此前在调查中发现,摩托车在销售、维修环节,均存在非法改装甚至拼装的可能性。在销售环节中,无论顾客是否达到驾驶机动车的法定年龄,是否拥有驾照,拿钱就能买车。这些存在于生产、销售及维修环节的问题,为摩托车驾驶人无证无牌驾驶开了绿灯。
  而据另一位知情人透露,部分涉无牌无证的驾驶人,采取弃领查扣车辆的方式予以逃避处罚。虽然其违法行为被记录,但目前我国还实现不了将其与购车、金融贷款等相互挂钩,违法成本太低也就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部分驾驶人不遵守法律的行为。
  “在国家层面上探讨无牌无证违法行为挂靠个人诚信档案是一个可行的办法。要不断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犯罪成本,交通违法行为与金融贷款等相互绑定,发挥社会的力量来约束无牌无证驾驶行为。”山东言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徐照峰说。
  此外,监管上的空白也不能忽视。从外地市对于摩托车整治的相关经验中可以看出,存在于生产、销售、维修等领域的摩托车隐患,必须由工商、质检、公安等多个部门相互协调。单靠交警部门的查处和宣传,并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本报记者 刘光斌 见习记者 樊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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