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卖问题蔬菜想罚却无法律依据
2015年09月1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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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高新区抽检到4个批次农残超标的样品。其中3个批次来自大型超市,目前已经立案,正在调查,将从重处罚。但另一个批次则从济南市高新区贤文农贸市场的一个个体工商户处抽取,根据现行食品安全法,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只能对企业进行处罚,还无法对个体户进行处罚。
“不过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新的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后,进入市场的农产品也要参照食品进行监管,所以到时如遇个体工商户所售农产品不合格,也能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处罚。
虽然对个体工商户无行政处罚依据,但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向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要求赔偿。 本报记者 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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