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运管处曝光7起国庆期间出租车违章行为
捡东西不还,的哥赔万元
2015年10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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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边恒博) “十一”期间,烟台市运管处值班热线共接到投诉咨询电话183起,其中查找遗失物品158起,投诉拒载、议价、不出具发票等不规范行为25起。其中一名的哥捡到乘客物品不归还,考核扣20分,带车下岗学习7天,并赔偿乘客损失1万元。
  经查证,7名出租车驾驶员存在拒载、议价、不出具发票、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严重经营违章行为。针对这7名出租车驾驶员的严重违章行为,市运管处做出了罚款、考核扣分和曝光通报的处罚决定。同时,将其违章记录全部记入电子档案,成为出租车电子档案中的重点监管对象。
  为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维护出租车市场秩序,市运管处建立了出租车节日违章曝光通报制度,对在节日期间出租车发生的违章行为,将在节后一周内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查处曝光,并在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提醒市民乘坐出租车时,要增强自我维权意识,要求出租车司机打表收费并索要发票。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及时拨打电话6699777、6245616进行投诉。
序号 车牌号 日期 备注 处罚
1 鲁FT9392 10月2日 驾驶员未注册,捡到乘客失物拒不归还,态度恶劣 给予驾驶员考核扣20分,带车下岗学习7天,赔偿乘客损失1万元
2 鲁FT9398 10月2日 驾驶员在鲁东大学门口拒载,态度恶劣 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考核扣20分,带车下岗学习2天
3 鲁FT9997 10月4日 驾驶员在汽车总站拒载,态度恶劣 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考核扣20分,带车下岗学习2天
4 鲁YT0678 10月4日 驾驶员从汽车总站到牟平中医学校不打表收高价,态度恶劣 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考核扣20分,带车下岗学习2天
5 鲁FT9653 10月7日 驾驶员在火车站未经乘客同意拼客,态度恶劣 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考核扣20分,带车下岗学习2天
6 鲁YT1232 节日期间 驾驶员从开发区新时代大厦到蓬莱机场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 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考核扣20分,带车下岗学习8天
7 鲁FT9043 节日期间 驾驶员从蓬莱机场到开发区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态度恶劣 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考核扣20分,带车下岗学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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