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将探索污染罚金投环保
2015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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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淄博10月29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张玉杰 刘雪丽) 29日,记者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13年以来,淄博共受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0件170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31人,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据了解,从目前受理的案件情况看,淄博市污染环境罪主要表现在利用市政排污管道偷排工业废料,使用罐车等运输工具跨区域非法运输、倾倒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化工储罐(桶)清洗点、“土小企业”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坑任意排放化工废水等。
  下一步,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将建立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于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抽调骨干办案力量,构建审理“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快速审理。其次,探索构建环境保护恢复性司法机制。对于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除判处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外,根据案情合理判定被告人恢复或修复环境、赔偿损失等责任,使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影响尽快消除。探索设立环境保护公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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