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离家多年房子被改建成猪棚
2015年1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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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刘利红) 年近七旬的王老汉系岚山某村人,他近来遭遇了一件堵心的事儿,将房子借给村委会,后来房子被邻居改建成猪棚。后经岚山区法院调解,邻居同意返还房屋,老汉给邻居600元,作为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岚山区某村年近七旬的王老汉,在年轻结婚时,父亲给他盖了四间房屋做婚房,之后王老汉便在该房屋一直居住至1994年,并办理了房屋契证。
  后来,王老汉应儿子要求到外地生活,老屋便闲置下来。1995年,该村村书记联系王老汉,称村里有位五保老人无处居住,能否暂住在王老汉的老屋内。
  王老汉是个热心肠,一口便答应了。今年年初,王老汉想要回到老屋养老,却发现老屋被邻居李某拿来做了养猪棚。索要房屋未果,王老汉一气之下将邻居李某和村委会告上法庭。
  村委会辩称,村委会确实曾向王老汉借房用于安置五保老人,但是五保老人去世后,村委会没有再使用该房屋,王老汉不应再向村委会主张返还房屋。李某辩称,王老汉的老房早已坍塌,村委会曾指定李某在此建大棚搞养殖。
  今年9月,经岚山区法院主持调解,李某同意将房屋及院落返还给王老汉,王老汉支付李某600元,作为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由村委会监督双方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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