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舌尖安全,大超市岂能“失守”
2015年12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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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嘉          

  今年至今,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公布了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市民在为食品监督抽检点赞的同时,也很无奈,甚至有些疲惫麻木了。每次抽检结果中都有大型连锁超市、知名餐饮店或知名食品厂家,而且省城大型连锁超市绝大部分都已中枪。“没的选,还得吃”成了市民头疼的问题。(详见12月9日《齐鲁晚报》A07版“大润发多次被曝光依然很红火”)
  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章丘分公司的韭菜氧乐果超标56倍,大润发超市查出“致癌黑鱼”,华联、沃尔玛、华润万家等均检验出不合格食品,而金德利快餐、九月天餐饮等也中枪。仔细留意就会发现,很多大超市、知名餐饮已经成为被曝光的重灾区,平日里消费者信得过的“大店”,到头来问题多多,怎一个尴尬了得?“选择哪家都一样,总不能不吃鱼不吃肉不吃菜吧”,市民从惊讶到无奈,“抽检结果看完了,该买还得买”,既是鲜活的民声,也是对监管部门的控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食品抽检趋于常态化,当曝光力度越来越有“含金量”,若大超市产生“店大不怕差评”的心理,觉得再曝光也不会“冷场”,总会有市民光顾,这种消极态度是对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漠视,也是企业信誉的滑坡,这些直接关乎着诚信社会的和谐与法治社会的建设,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不堪设想。
  部门抽检是一种督促,媒体曝光是一种监督,但这些不是终点,绝不能没了下文。确切地说,从法律条文到“舌尖上的安全”,相关部门还有诸多工作要完善,以细化的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即守住大超市的违法后门。一方面,应积极直面检测难的问题,率先在大型超市推行农产品快速检查机制,应尽快推进与落实,为今后的覆盖奠定基础,倒逼生产源头自律,将不合格的食品拒之门外。另一方面,抽检与曝光都只是一种手段,不乏有些大型商超存在侥幸心理。相关部门应在此基础之上,提高罚款数额,对抽检多次不合格的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还可行政拘留责任人,使商家拥有敬畏心与危机感,从而树立安全意识,重塑诚信招牌,从而不敢、不想、不能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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