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警微信事故处理平台昨正式启用
动动手指,轻微事故10分钟搞定
2015年1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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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12月21日讯(记者 周衍鹏) 从事故发生到撤离现场,整个过程仅用了不到10分钟。经过半个月的模拟测试,21日,青岛交警“微事故微处理”平台正式启用,今后,驾驶员在青岛市内三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只需动动手指就能通过微信远程处理。
  “我们两辆车在金水路蹭了一下,能让民警抓紧过来处理一下吗?”21日上午8时许,青岛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李沧区金水路上,一辆东风面包车轧线变道时与后面一辆尼桑轿车发生刮蹭,希望民警到现场处置一下。因正值周一早高峰,路上车流量大,事发路段很快就出现了压车现象。
  “像你们这种情况,可以用手机关注‘青岛智能交通’微信公众平台,然后点击‘事故快处’,通过里面的‘微信处理事故’进行快速处理。”在得知该起事故中双方均无人员伤亡,且两车均为轻微刮蹭后,指挥中心民警建议事故双方用“微事故微处理”平台进行远程快速处理。
  8时5分许,指挥中心后台提示收到一条上传的事故信息,民警点开一看,正是刚刚电话报警的这一起。事故信息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车辆、保险信息、事故照片、联系方式和事故责任等相关信息。“事故信息一旦上传,民警会第一时间在后台进行远程审核,审核过程不会超过1分钟。”民警告诉记者,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会通过微信或短信方式发至各方当事人进行现场确认。
  8时6分,民警审核完毕,发出确认短信。1分钟后,后台收到双方确认无误的短信后,民警将事故案件编号、领取事故认定书时间和地点发至各方当事人,并通知各方撤离现场。记者发现,从事故发生到撤离现场,整个过程仅用了不到10分钟。
  “其实发生事故后,很多司机是因为担心车损超过了2000元快速理赔的范围,所以才不敢进行快赔处理,担心破坏了现场,保险公司不赔。”对此,青岛交警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事实上,只要符合“人没伤、有保险、车能动”条件的,不管造成多少损失,一律可以通过微信平台处理。这三条有一条不符合,还是等交警到现场处理比较好。
  青岛交警提醒,目前该平台仅适用于每日6时至20时发生在青岛市内三区的轻微交通事故。

这些事故 应报警处理
  (1)车辆损失较大,明显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2)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责任有争议的;(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标志的;(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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