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莒南法院相关人员已赴临沂了解情况。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邱明 摄
本报临沂6月10日讯(记者 邱明 许建立) 6月10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了临沂伊亲传媒公司七千万元在网络司法拍卖中竞拍买地,办理过户中却还要替被执行方(卖方)多掏一千万元的“过户费”一事。该事一经报道,引发社会舆论关注。10日,莒南县人民法院称,相关法官已前往临沂了解此事,下一步或将与当时企业沟通。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持续关注。
6月10日14时30分,记者再次来到莒南县人民法院。经过多方沟通,记者终于获准进入办公区就此事进行采访。
据该法院接待人员表示,相关稿件见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但院领导去了临沂开会,相关法官也前往临沂了解过户费用等相关情况,也可能会与当事企业沟通,暂时无法给记者有关答复。该接待人员还表示,如果有进展或答复,会及时通报。
截至当日16时20分发稿时,临沂伊亲传媒负责人尚未接到任何方面的电话或沟通。
此外,记者注意到,在莒南县人民法院的网络司法拍卖中,对于交易过程中的税费问题,记者查看了其从2018年9月18日至2019年5月间的拍卖公告和须知,发现以2018年10月20日拍卖山东斯达特起动器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公告及须知为时间界限,有关过户税费承担方的表述出现了微妙变化。而这宗拍卖正是伊亲传媒拍得并提出异议的地块。
在此前(包含10月20日)的拍卖项目,其拍卖公告和须知在表述上前后矛盾,前者是“由买受人承担”,而后者是“由双方各自承担”。但之后的拍卖项目,拍卖须知中的“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度修改为“由买受人承担”,相关表述更加统一,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