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搜索梳理发现,外地也有不少小区住户因公厕建在自家楼下而苦恼不已,但同样受限于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建在住宅楼下而很难以解决。
2011年12月,张家界一小区住房边建公厕引起居民不满,城建部门听取意见后改了方案,将公厕改成公共管理用房。
2016年1月,枣庄一小区开发商在居民楼内建公厕,却未告知居民,遭居民抗议。开发商回应称,公厕建在居民楼内合乎规划,没有义务一一告知业主。
2018年8月,甘肃省一小区有居民因其住宅厨房下在修建厕所而投诉,环卫局以“政府政策”为由未更改公厕选址,而是对公厕设计方案进行了修改,以加强公厕排污除臭能力,并承诺加强管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