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惠民利好消息: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再次提高
2019年08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19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此次调整的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此次工伤定期待遇调整后,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分别增加190元、180元、170元、160元。工亡职工配偶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生活护理费按《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有关规定,以2018年度威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威海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上述待遇将于近期调整发放到位。
通讯员 于致强 蔡妮妮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