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后勤社会化遗留问题该由教育主管部门来解决
2019年09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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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强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周筱赟接受采访时指出,此事的关键问题,是当年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历史遗留问题。
  周筱赟表示,在2000年之后,全国高校纷纷开始后勤社会化,即把高校的后勤服务外包给外部的公司。河北省政府也是这时出台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冀政[2000]23号)。但现在部分高校,已经不再对后勤服务社会化了。
  “但即使高校的住宿服务社会化,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也走得太远了。”周筱赟说,几乎所有正规高校,其模式都是外部公司承包建设宿舍,但由学校来收取住宿费,学校再付给外部公司。
  “即尽管也是学校将住宿外包,由社会化的外部后勤公司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但是,都是外部后勤公司和高校之间签订合同,而不是外部公司和学生个体之间签订合同。”
  周筱赟说,高校新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超过18周岁的学生,也是刚刚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让涉世未深的学生和公司协商住宿费价格,签订合同,会产生一系列法律、社会问题,这一事件就是如此。
  现在的问题是,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是如何绕过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让学生和外部公司签订住宿合同的。周筱赟认为,“这是个高校后勤社会化的遗留问题,应该由教育主管部门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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