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领公共收益分红?小区先得有业委会
2020年0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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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居民很疑惑,明明自己小区里也随处可见户外广告、电梯广告等五花八门的商业宣传,但怎么就没见到过公共收益呢?怎么才能领到公共收益呢?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而《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大会决定其使用方式和用途。
  但事实上,大多数业主未听说或收到小区的公共收益,主要是因为公共收益开支不透明,是隐藏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灰色地带”,费用大多保管在物业公司手中,业主想要收回很难。
  业主想要领到小区的公共收益,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要明确小区公共设施的权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此外,业主还要了解小区公共收益的用途,如对公示账目有质疑,可请相关审计部门审核收支账目,并向主管部门反映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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