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张永斌) 3月12日,东港区商务局、东港区卫生健康局、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东港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有序恢复堂食服务指南》的通知,自2020年3月12日起,东港区域内的餐饮单位可有序恢复堂食服务。
目前,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已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调整为II级响应。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恢复餐饮单位堂食服务,现印发《东港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有序恢复堂食服务指南》。
自2020年3月12日起,东港区域内的餐饮单位可有序恢复堂食服务。餐饮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场监管、卫健、商务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在疫情解除前,不得提供规模性聚餐。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客流量、顾客聚集,提倡采取外卖配送、打包外带等方式提供餐饮服务。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且达到相关要求的餐饮单位作出承诺后可恢复堂食。
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必须对营业场所、设施设备、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规范就餐方式,减少桌椅摆放,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大堂食客同向相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顾客隔位而坐。顾客就餐时要保持1米的距离,选择安全的“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就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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