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明文取消的证明岂能“取而不消”
2020年06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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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建国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了一大批证明事项,方便群众办事,取得显著效果。但是,有的单位仍要求群众开具一些被取消的证明,给群众办事造成了困扰。
  有这样一个案例。甘肃某县的陈旭想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被银行要求出具单身证明。可根据2015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是说,单身证明已经取消了。当陈旭找到社区居委会时,社区表示不掌握其具体信息,无法判断是否结婚。后来提出,实在要开,那就找“两个无血缘关系的人同时在场证明单身”。
  一些已取消的证明,为啥还要开?很多人感到纳闷。这些年来,为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方方面面出台了很多好政策,明确取消了很多证明,就连一些不得不开的证明也尽可能地向网络转移。可到了现实中,为什么还存在取而不消和开而不易的情况呢?当前,做好“六稳”、落实“六保”,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更需要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顺应民意的改革,不能落实到位,不仅是给民生添堵,而且也是给发展添乱,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有人曾经说过,一些奇葩证明开起来有多麻烦,取消就有多么困难。要破解“取而不消”的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首先要转变观念,真正理解改革、顺应改革、推动改革;其次是主动作为,加强工作衔接,实现信息共享,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
  近年来,奇葩证明已经成了过街老鼠,而清减规范证明成了主流。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在现实中,类似证明事项繁琐、重复、奇葩等“堵点”“痛点”“难点”,在各方努力下,确实缓解了不少。改革取得成效,不是鸣锣收兵的理由,而是要加大力度,“宜将剩勇追穷寇”——该取消的要继续取消,已经取消的要确保取消到位。现在,有必要对已取消证明来个“回头看”。在纵向上以系统为单位,在横向上以地区为单位,把此前公布的已经明确取消的证明,逐一检查核实,到底有没有取消,取消到什么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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