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意兴”遇“超运兴”章丘大葱被“冒葱”
相关部门:有意混淆,形象无限接近,涉嫌不正当竞争
2020年08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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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运兴的门头设计与超意兴相似度颇高。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夏侯凤超 实习生 张祎贤
  8月2日,“直面问题践行承诺”大型电视问政节目——《作风监督面对面》再度开问。问政关注了济南部分商标、地理标志屡被模仿的问题。
  从超意兴办的卡
进去发现不能用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天桥区师范路有一家“超运兴”快餐店,与“超意兴”非常相似。“我原先从超意兴办的卡,这里不能用,我感觉有点糊弄老百姓。”市民反映,超意兴餐饮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有所了解,“弄得特别相似,他店里人都说拿着我们的卡去他店里消费的很多。”
  这家“超运兴”快餐店,除了名字与“超意兴”一字之差,门帘、外观、装潢样式相似度也很高。“现在流行这种广告牌,很多广告牌都是这样一个颜色,不存在相似不相似的问题。”超运兴快餐店负责人表示。通过国家商标局网站显示,“超运兴”比“超意兴”的注册时间晚,还有市民对“超运兴”挂出的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表示怀疑。事实上,其确实不在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的名单里。
  除了“超运兴”和“超意兴”之外,济南许多“叶波大润发”和“大润发”也让市民难以分清。
  章丘大葱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原国家农业部2018年正式批准对章丘大葱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但是章丘大葱成为地理标志以后,周边不少地市的农产品打起了章丘大葱的主意。“每年大葱收获季的时候,外地葱就运到章丘来卖。”
回应:
马上查处
固定证据,进行打击

  “超意兴和超运兴两家都注册了商标权,注册商标是没问题的。”问政现场,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局长王建森表示,但是超运兴的使用过程是有意混淆使用,就是说它故意让它的形象、店面无限接近超意兴,这就涉嫌不正当竞争,应该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进行规制。“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马上安排人到现场进行查处,固定证据,进行打击。”
  “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加大监管力度。”王建森说,作为商标权,它也是一种企业自有的知识产权,应该进行自我的商标保护,要积极投诉。比如现在超意兴就可以运用这样的案例,去申请驰名商标。作为驰名商标之后,就会通过个案认定来扩大保护。
  对于章丘大葱的商标保护,王建森说,难度比较大,因为农产品很多家里都种。下一步,要和地理商标的持有人一起商量,怎么更好地加大权益的保护和监管力度,切实保护好济南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使用应该有一些证明的方式,应该贴这样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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