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不应随意为企业“站台背书”
2020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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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奉楚

  日前,民政部网站发布《民政部关于降低23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告》,其中包含去年因表彰鸿茅药业等企业而备受争议的中国中药协会。“鉴于中国中药协会连续2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同时受到民政部作出的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现决定将中国中药协会的评估等级由4A级降为2A级。”在23家社会组织中,中国中药协会成为唯一一家被降了两级的社会组织。
  2017年的鸿茅药酒事件,至今仍让人记忆犹新。媒体统计鸿茅药酒10年内曾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然而2019年12月21日,中国中药协会授予鸿茅药业等20家企业“2018年度中国中药行业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
  鸿茅药酒以及为其颁发奖章的中药协会,可谓令人大跌眼镜。中国中药协会,作为行业协会,在一个企业被曝光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依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向其颁发奖章,这种行为既让涉事企业格外“受到关注”,也有损行业协会声誉。
  行业协会作为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为特定行业提供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民间组织,本应起到激励优秀,鞭策落后的作用。遗憾的是,一些行业协会不爱惜羽毛,不珍惜其享有的相关权力,而是将其作为商品来“买卖”。在颁授奖项时只将缴纳费用作为评选的重要标准,丝毫不考虑相关企业的产品质量、社会声誉,这样一来,一些没有社会责任感,社会声誉较差,产品存在重大问题的企业,就有可能通过金钱贿买的方式获得相应的表彰和奖项。鸿茅药酒获得“行业社会责任明星企业”便是典型的例子。
  行业协会的胡乱作为,不问是非地给企业“站台背书”的行为,有损行业协会的公信力和美誉度。而且,过于夸张的奖项,对于存在污点的涉事企业来说,不仅起不到正面宣传的作用,反而会成为“高级黑”,让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声誉再度受损。
  作为维护行业权益,规范行业秩序的民间组织,如果滥用其地位和权力,随意给企业“站台”,沦为部分企业的保姆佣人,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目前,民政部门已经对中国中药协会进行处罚。对此,其他行业协会应引以为戒,履行好自身的职责,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切莫充当部分企业的“代言人”,彻底失去信誉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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