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重复参保,信息互通是第一步
2020年09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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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信息联通打破医保参保壁垒只是第一步,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打通医保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制度之间的对接、流转的渠道,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机制。
  □木须虫

  9月12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称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此外,这份意见还首次提出重复参保的界定及处理原则,明确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同时,因就业等原因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重复参保,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在于我国医保实行“分区统筹、分类统筹”制度。这种制度以户口和工作地点为划分标准,倘若人们的身份发生了改变,就非常容易产生重复参保的现象。
  如学生升学前,原有的医保还有效,但到就学地后,又要求参保,由此便出现了重复参保问题,又如,一些劳动者跳槽到异地就业,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异地要求按“五险一金”参加保险,而原职业地已有相关待遇,出现了两地两账户并存的局面。由于职工医保与其他类型医保不同,参保人连续投保年限与退休后的待遇挂钩,为了保持缴费的连续性,有利于日后接转,很多人选择“两头投保”。
  医保重复投保,至少造成了四种浪费。一是,个人金钱的浪费;二是,政府补贴的浪费;三是,大量公共资源包括大量公务人员劳动力的浪费,多一人的保险,相关部门可能就会多一些人力成本的支出;四是,部分地区卫生与人社部门监管存在漏洞,也容易对医保基金造成重复使用。
  解决医保重复投保,关键要打破统筹区之间甚至不同保险的管理之间,协调不畅、各自为政的壁垒。从这个角度来说,实现全国参保信息的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无疑是消除壁垒的第一步,它是实现医保随人口流动、随身份变化,“一个账户”管到底的前提与基础,既必要也必需。
  当然,消除壁垒的核心还是保障参保人的权利与便利,这就需要提高管理与服务的协同性。此次的指导意见,不但提出了“不允许重复参保”的规定,还明确了重复参保的处理原则,即如何保留一个参保关系。这些并不只是要求参保人去做选择题,更主要还是要求医保征管机构去完善和改进服务,主动去解决好跨地区、跨制度参保之间的衔接难题,让服务来适应参保人的流动与变化。在这个意义上,通过信息联通打破医保参保壁垒只是第一步,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打通医保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制度之间的对接、流转的渠道,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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