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味道
2021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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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连伟

  我的故乡是个不足千人的小村庄,村东的沭河我们称东河,小河的周边几十亩地就是芦苇地(荡)。冬天芦苇收割以后,各生产小队按人口将芦苇分到各家各户。我们家当时除了母亲以外还有大姐和二姐都会编席子和斗笠,因此,每到生产队分芦苇的时候,母亲都是非常繁忙的,母亲尽其所能把能够拿到手的芦苇都先拢到我们家里,这就为母亲和两个姐姐一直忙到第二年的夏天备下了原材料。
  每年从春天到夏天,母亲几乎每个板泉集都要去卖斗笠,母亲的手都被芦苇的篾片刺破了,手指头都磨出了厚厚的老茧。为了增加斗笠的亮度,赶集前的头天晚上母亲要把所有的斗笠放在大瓷缸里用硫磺熏。第二天一早,母亲就和邻居婶子一起背着几十个斗笠带上两个瓜干煎饼去赶集。母亲经常说:“年好过,春难熬。”母亲早上背着几十个斗笠走,傍晚背着一袋瓜干回,那是解决一家温饱的希望啊!当然,每次都要给她的小儿带回来一小包兔子肉,是那种煮熟了带汤的兔子肉。几十年过去了,我还在想,之所以母亲每次能买兔肉回来,一定是那时山里野兔子很多的原因吧。每当眼巴巴地盼着母亲赶集回来,急切地从母亲手中接过兔子肉,先用筷子挟起一块冷冻的肉汤放到嘴里,解解馋虫,再挟一块肉放到嘴里反复地咀嚼,直到没有肉香味了才舍得咽下去。
  在一个少年的心中,兔子肉就是一个疼爱孩子的母亲所给予的世上最好的山珍海味!一直到现在,我的心中还是对此情有独钟。
  等我离家求学的时候,母亲的味道铭刻在心的就是猪肉咸菜丝和花生油炒豆腐啦。
  我到临沂育新中学上高中的时候还不满14岁,那时还是人民公社化时期,家里每年分一二百斤小麦,母亲手里的钱每一分每一毛都恨不得掰成两半儿。我每个星期回家拿一次饭,母亲每个星期天的早上都要早早地起来推磨,然后再在鏊子前烟熏火烤好几个小时,烙完了煎饼给我炒咸菜,母亲的手里再紧巴也要去割块猪肉给我吃,所以在学校里每次吃饭时,总是用筷子在咸菜里挑来拣去,当然也舍不得一顿或一天把肉丝都挑出来吃了,要保证每天都有肉。那种每天每顿都有肉吃的感觉是那般美好,一直到今天即使全家到大酒店里聚会时,多数时间我还要点上沂蒙三丝。
  生活困难的时候,吃肉不易,能吃上豆腐就很幸福了。我上高中的三年里,每个星期母亲除了给我用肉丝炒咸菜,就是用花生油炒豆腐。其实那时家里花生油很少,幸运的是,我上高中的第二年,开始实行生产责任制了,不仅温饱解决了,可以顿顿吃麦煎饼了,家里的花生、黄豆也多了,每个星期娘都要用花生油炒上一二斤豆腐。每次母亲给我把豆腐炒好往瓶里装时,还要再把花生油瓶子拿过来再倒上一些。母亲说:“你正在长身体,没有钱顿顿买菜吃,给你多倒上些油,你喝水时把油倒上一点,比白水好喝。”
  其实,母亲疼儿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儿吃了,但在吃豆腐上,母亲的味道让我铭刻在心的是酸甜苦辣。我上高中的时候住的是一个屋里放20多张床的防震棚,人多气味杂,夏天天热的时候,放在瓶子里的豆腐用不上两天时间,用筷子挟出来都带着馊味的白色的黏丝。扔了,舍不得;吃,确实难以下咽。我就把已变质的豆腐放在热水里烫一烫,然后一闭眼睛硬咽下去。一直到我考上大学后,在长达一两年的时间里我不吃豆腐,因为我看着豆腐就浮现出拉着白丝的变质的豆腐,就有了想呕吐的感觉。但这件事我从未对母亲说,对她来说,那是那个年代所能给儿子吃的最好的美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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