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葆元
自古以来铁就是国家的战略物资,即使在古代手工业时期铁和煤也决定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山东是北宋时期冶铁制铁的重镇,产量位居全国第三。
山东在北宋时称京东路,涵盖徐州地区,在这块广袤的大地上有四座著名的“监”。监是掌管某一项国家控制物资的机构,各地可因事而设,最著名的有兖州莱芜监、徐州大通利国监,此外,登州、齐州、淄州、沂州都是著名的冶铁重镇。
苏轼在1078年路过徐州,看到壮观宏伟的冶炼场面,曾赋诗曰:“根苗一发浩无际,万人鼓舞千人看。投泥拨水愈光明,烁玉流金是精悍。南山栗林渐可息,北山顽矿何劳锻!为君铸作百炼刀,要斩长鲸为万段!”这首诗记录了冶炼的情形,“根苗一发”说明工匠们找到了石炭的矿苗,催发了冶炼的规模。
北宋时朝廷对于铁的需求是迫切的,铁是打造犁铧镰锄的重要材料,对农耕生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也是锻造冷兵器的重要材料,戍边固国,对铁的需求是“官确”,地方对于朝廷的“官确”是“纳课”。在这种情况下,连道士都加入冶炼大军,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兖州道士冶,岁课铁二万余斤,主者尽力采炼,常不能及。”
当时莱芜是冶铁重镇,那里有富饶的铁矿资源,设冶场18座,具千余冶炼工匠。宋朝对于冶工也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凡工匠皆入籍。注册在案,每一位在册的工匠每年要服一定的工役,冶匠也不例外。岳柯在《溃郯录》中说,“今世郡县官府营缮创缔募匠应役……平日皆籍其姓名,鳞差以俟命,谓之当行。间有幸而脱,则其侪相与讼,挽之不置,盖不出不止也,谓之纠差。”看来官府下达的指标是严苛的,一个“行当”的工匠完不成课税要受责罚,有些在“行当”内的工匠设法逃避差役,却受连累亲友吃官司,迫使有技术的在籍工匠无法脱身。
包拯发现了这个问题,在给朝廷的奏折《乞开落登州冶户姓名》中奏报:“递年只将田产货卖,抱空买铁纳官”。他举出的例证触目惊心,本是铁的生产者,为了籍户之役,竟卖田买铁应“官确”的索逼,严重地伤害了冶户的生产积极性。北宋朝廷被迫对冶务生产实行新政,改上述的劳役制为招募制。招募制给了冶户较大的生产自由,仅登州铁产量就有所恢复,行业又重新振兴。到了宋神宗熙丰年间,有一个叫吴居厚的京东路转运使提出,把莱芜和徐州利国的冶监转为官营,“官确铁,造器用以鬻于民”,却不料这一设想引起众冶工的反抗,甚至聚众数千人,找吴居厚讨说法,他的设想最终没有推行下去。
北宋时已经有了钢,苏轼在《徐州上皇帝书》中说,“地既产精铁,而民善锻”,“精铁”就是钢。沈括则记述了钢生产的工艺流程,“世间锻铁所谓钢铁者,用柔铁屡盘之,乃以生铁陷其间,泥封炼之,锻令相入,谓之团钢,亦谓之灌钢,此乃伪钢者,暂假生铁以为坚,二三炼则生铁自熟,仍是柔铁。然天下莫非者,盖未识真钢耳。”他继续解释道,“凡铁之有钢者,如面中有筋,炼钢亦然,但取精铁锻之百余火,每锻称之,一锻一轻,至累锻而斤两不减,则纯钢也,虽百炼不耗矣。此乃铁之精纯者,其色清明,磨莹之则黯黯然青而且黑,与常铁迥异。”钢的出现标志着冶铁技术有了质的飞跃,官府统计数字显示,登州年产量3775斤,莱州则年产4290斤。
莱芜有一个著名的吕家铁器作坊,打造的铁器精良,驰名海内。时济南人京东路刑狱李昭玘在《吕正臣墓志铭》中记载:“凡东州之人,一农一工,家爨户御,其器皆吕氏作也。”是说,居住在京东路的人家,无论使用的工具或农具,家中之炉灶,防御之器械,都是吕氏铁匠坊制作的。除了吕氏这样大型的民间作坊,还有官营的作院,作院以制造兵器为主,青州、郓州、徐州是生产军器的主要基地,此外其他小的州县也设有小作院“每岁制造诸般军器及上供简铁之类,数目浩瀚。”(《资治通鉴长编》卷339)。
北宋的冶铁经济为后世打下良好的工业基础,金朝统治下的山东冶炼行业又恢复官营,结果收效甚微,不得已又“听民煽冶,官为抽分”。山东的冶铁业就这么分分合合,曲曲折折地走出了手工业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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