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1年高考体检开始
主要检查项目有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胸部透视、转氨酶等项目
2021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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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烟台3月29日讯(记者 李楠楠) 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全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安排在2021年3月29日开始,4月26日前结束。考生按照报名所在区市招考办的具体安排参加体检。
  据悉,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和夏季)的所有考生(含单招类)均需参加体检,并根据体检项目按相关规定交纳体检费,不参加体检者将影响其录取信息报送和学籍注册。体检站(医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得出体检结论,供考生在选报院校志愿时参考。
  体检的依据是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及有关补充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高考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
  体检站(医院)由各区市招考办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商议确定,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区市招考办确定并公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体检站(医院)进行体检。非指定的体检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将不能在高校录取中使用。
  体检的主要程序包括:各区市招考办制订体检日程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医生按体检项目和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进行体检-录入体检信息-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体检结果告知考生。检查是否有漏填、漏检或体检结论不明确,若发现问题可由报名点通过区市招考办与体检站(医院)联系复查。
  主要检查项目有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胸部透视、转氨酶等项目。考生体检前要注意各区市招考办公布的体检日程安排,了解体检时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参加体检。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须提前向所在学校或区市招考办说明,由区市招考办与体检医院协商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
  体检时,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勿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要克服紧张心理,防止由于紧张、担心而引起的血压升高、心率过速等现象的发生。安排抽血检查时考生应空腹,抽血后拇指按压针眼处,不要揉擦,不要用抽血的上肢测量血压;抽血后如有不适,要就地倚靠、坐下或平卧休息,抽血当日上肢不要做剧烈运动。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疾病,正在服药治疗的,要主动向体检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由于精神紧张等原因,造成血压超过正常标准或心率过快等情况,考生须及时向体检医生说明,在体检医生的指导下,适当休息后再重新进行检查。
  体检结束后,由所在中学或区市招考办发放体检告知书,考生核对无异议后签字确认。考生要详细了解自己体检后的各项结果。体检告知书针对考生体检中的问题提出了填报志愿的有关指导意见,对考生了解自身身体情况和填报志愿有重要参考作用,请务必妥善保存。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于收到告知书3日内向区市招考机构提出申请,经本级体检领导小组批准后,安排进行复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通过区市招考机构提出二次复检申请,经市级体检领导小组批准后,安排进行二次复检;如考生对二次复检结果仍有异议,须在3日内提出终检申请,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终检。体检、复检、二次复检和终检工作必须由指定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逾期或不在指定医疗机构完成的体检、复检、二次复检和终检结果,将不能在高校录取中使用。
  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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