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须虫
《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已有半个月时间,其中特别提到,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集中陈列出售。在一些商超,临期食品不但不愁销,还受到越来越多年轻人青睐。
食品没有超过保质期,在渠道可靠的前提下,是可以保证食用安全的。从这个角度讲,允许临期食品二次上架销售,既减轻了库存积压,避免食物浪费,又让消费者“用打折的价格,吃到不打折的美味”,一举多得。然而,这不等于临期食品可以像正常食品一样,不受任何限制地销售,恰恰相反,在“低价”刺激下,稍有不慎就可能成为消费侵权的多发区。
食品一旦进入临期,即意味着它已经历了复杂的流通环节,其背后影响食品安全的不确定风险会明显增加。如,食品运输贮存条件不达标,保质期未过却很可能已变质。此外,网购是时下商品销售的重要渠道,而临期食品一旦成为一些电商的专门业务,即意味着食品的流通又增加了一个环节,这不但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难题,更是线上商业监管的难点。
减少食品浪费与保证食品安全不可偏废,允许临期食品销售,必须以食品安全为前提。一方面要尽快完善临期食品流通方面的法规,遵循严格的程序;另一方面要实行临期食品流通销售渠道的严格管控制度,除了实体食品经营企业可以按规定处理自身正常经营发生的临期食品之外,任何商家未经批准都不得经营回收再销售临期食品业务,包括代理销售,允许销售的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在相关法规健全前,线上临期食品销售应受到限制,尤其是禁止电商专门销售临期食品及以此为“噱头”的营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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