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计税方式相差可能上万元
2021年12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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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奖单独纳税和并入当年综合纳税两种计税方式,相差多大呢?
  1.对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人来说:
  以一位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扣除三险一金、6万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的计税税基)15万元的个人为例,假设他的年终奖为3万元,如果合并计税,这3万元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税为6000元,也就是最终拿到手的年终奖是2.4万元。
  上述个人同样的情况,假设单独计税(今年仍可选择的计税方式),这3万元年终奖适用3%的税率,缴纳个税为900元,最终拿到手的年终奖是2.91万元。
  因此在上述的案例中,年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的个人,按月单独计税可以少交5100元个税。
  2.对于年终奖高于工资的人来说: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如果单独计税,小李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如果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
  对小李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总结一下,单独计税对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更友好,合并计税则对于年终奖较多的员工更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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