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法制大队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国字号”的“济宁市中公安”法制模式
2022年05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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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7日 星期五
  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段英辉 袁如丽
  “您受理的警情已满24小时,请尽快受案。”“您受理的案件应作刑事立案,请立行立改!”在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内网上,发布这些信息的是法制大队民警。在公安系统中,一个知晓率低于刑警、见面率低于特巡警的幕后队伍,在2022年5月荣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从2016年编制《受立案工作制度汇编》到现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的推行,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法制大队,将执法监督触角延伸至执法入口和出口。“国字号”的“济宁市中公安”法制模式,有赖于法制民警在每一次接处警、每一次执法办案中,以实际行动筑牢平安之基。
  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法制大队全体民警。
受理:从报警开始 全程监督
  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朱颖,还有一个身份是派驻派出所兼职法制员。
  5月17日上午8点30分,他准时坐在工位前,逐一梳理包保的4个派出24小时内的警情,调取处警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查看案件材料,并对未及时立案、降格处理的案件,逐一下派催办单、督办单,执行精细化管理。
  这已成为朱颖每天的固定操作。朱颖说:“‘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从警情案件受理关键环节入手,从分局、派出所两个层面进一步规范受、立案工作流程,防止不如实受案、立案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
  日提醒、周通报、月讲评,一案一评、实名通报等一系列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彰显出法制部门在市中公安分局的重视程度,体现出局党委对执法质量的要求。
  济宁市中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作宜说:“‘一个中心’(执法监督管理中心)统筹,‘一套机制’(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保障、‘一支队伍’(专兼职法制员、案管员队伍)管理的‘三个一’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让市中公安在全省率先完成刑事案件‘两统一’(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一线民警执法过程都在可视化监督中进行,也在日积月累中积攒出能力担当。”

方向:以民意为导向 重视“民生小案”
立案:主动担当 杜绝推诿扯皮
  “抓早、抓小、抓平时”,市中公安依托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从对法律负责、对群众负责、对民警负责的高度主动回应群众期待诉求,切实解决执法突出问题。
  小案不小看,小事不小办。2021年10月3日,唐口派出所民警历时8小时为辖区卢某夫妇追回被盗的山羊。2021年9月20日,在一起系列砸车窗盗窃案中,观音阁派出所从案发起到嫌疑人落网,用时119个小时,辗转566公里,一名民警在抓捕中右脚粉碎性骨折,带破诈骗、伤害、盗窃等案件50余起,受害群众自发制作了三面锦旗送给民警。
  2021年,市中公安求助类、纠纷类报警现场处结率达95.7%,群众满意度98.22%。“小案”系民生、“小案”连民心,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市中公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市中公安分局一楼,案件管理中心的受立案大厅成为一个为民服务的窗口。对报案人当场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当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当场送达《亲临报警须知事项》,“五个当场”已成为市中公安从分局到各派出所、执法大队接受亲临报警的“标配”。
  法制大队大队长李庆杰说:“‘五个当场’坚持让群众‘只跑一次’,所有警情案件内部自动流转、闭环管理、实时监督,严防推诿扯皮,避免报案群众多跑腿。通过把入口、控过程、管出口,实现受案立案全要素、全流程、全方位、智能化监督,受立案初查由7日缩短至2.6日。”
  前不久,法制民警谢云强在受案大厅受理了一起由自然资源部门的报案。在辖区城郊结合部,一家洗煤公司承包了一块田地,为方便停车将农田硬化为停车场。谢云强当场受理,逐步梳理证据材料,将该起案件分流给分局治安大队,指派民警张亚斌侦办此案。 
  张亚斌说:“法制民警在指派的同时,将案件梳理出基本脉络,证据、材料一目了然,给侦办工作提供了‘心谱’,办案更有底。”此案被定性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侦办工程中,谢云强提供了有力法制支撑,让整个案件更高效、更准确。
  受立案改革以来,法制大队成功指派相关案件205起,受理案件1236起;累计接待180余家全国公安单位参观交流,受立案改革“济宁市中模式”被省公安厅认可并推广。
队伍:全员持证上岗 在提升执法质量中积累“市中经验”
侦办:精细化管理 智能办案中心让执法更精进
  为实现集约化办公,市中公安分局全力打造了一个集科技化、规范化、专业化、合成化“四化”于一体的新型办案中心。
  法制大队队长李庆杰说:“市中公安以办案中心为依托,以16个派出所办案区为支撑,将5100平米的办案场所资源充分合成,形成了具有市中特色集约高效的办案模式。”
  案件在办理中,以分局办案中心为中心,向16个派出所办案区辐射,对重大、疑难、新型案件嵌入法制、刑侦、治安、经侦等执法部门,建立多部门合成作战会商机制,审讯指挥人员以同步指挥、跟进讯问、远程调度、研判案情的方式,形成审讯协同作战,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从分局到各办案单位,除配有专职法制员外,还创新设立了案管员。推行涉案财物管办分离制度,办案民警负责办理案件,涉案财物统一由案管员入库保管。在解放路派出所案管员台账上清晰地记录着涉案名称、物品名称、数量、特征、保管记录、持有人、经办民警。在分局案管中心,每一件涉案物品都有“电子身份证”,扫码后即可在系统内查阅详细资料。通过对“警情、案件、财物、场所、卷宗”等基本执法要素进行集约型、精细化管理,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规范有序,构建三维执法监督模式,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流程、闭环式监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发生。
  针对疑难案件,法制民警积极组织会商,与检察机关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办案协作机制。在前不久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中,法制民警与刑警一起来到任城区检察院,与检察官徐丽会商。而徐丽与市中公安案件会商已是常态,“市中公安移送的案件质量很高,事实认定准确,证据收集全面,对案件认定很准确,整体素质很高,沟通渠道也很畅通。”
  市中公安以《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纲领,探索出执法监督精细化新路径,细化每一个执法过程、明确每一个执法要求、规范每一个执法动作,使执法管理制度更加适用于实战,关口前移,用制度引领全局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市中公安,想进入法制大队工作,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执法资格证书,这条“硬杠杠”自2015年起成为进入法制大队的重要一关。目前,13名民警全部持有公安部中级以上执法资格证书,5人取得国家法律执业资格、3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成为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的“律师团”。
  为开拓法律视野,法制大队先后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山东警察学院联动组织专题学习。法制民警俯身深耕执法基层基础,抓精细执行、抓具体落实、夯实执法根基,“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2016年至今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等国家省市级荣誉20多项。
  赋予公安机关一定的执法权,就是一份社情民意的嘱咐;每一次规范行使手中的执法权,都是一次对群众诉求的回应。市中公安法制大队努力实现规范执法工作再提升,确保执法办案更标准、更规范、更高效、更安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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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法制大队民警在分析研判。
编辑:孔媛媛 组版:曾彦红 校对: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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