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楼、地下室供暖暂按往年惯例收费
潍坊发改委:待价格政策出台后多退少补
2022年1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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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7日讯(记者 蔚晓贤)供暖季即将到来,有关供暖的各种问题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日前,有供暖企业提出要对阁楼、地下室等特殊用房征收取暖费,引发强烈讨论。11月5日,记者获悉,潍坊的供热企业已收到潍坊市发改委下发的通知,针对阁楼等特殊用房的供暖费暂按往年惯例协商收取,待价格政策出台后多退少补。
  有关阁楼、地下室供暖费该按什么标准收的讨论由来已久。因为供暖面积是依据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来算,而阁楼和地下室并不算在建筑面积内,所以这部分的供暖标准一直是一个空白。近两年来,随着能源价格高企,供热企业运营成本压力增大,对阁楼、地下室等特殊用房征收供暖费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
  10月24日,潍坊市发改委发出《关于征求潍坊市区阁楼等特殊用房供热价格政策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内容主要有三点:阁楼安装采暖设施且有房产证(购房合同)的,按房产证(购房合同)注明的建筑面积计收热费;没有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的,按阁楼下层住宅建筑面积的50%计收热费;阳光房、地下室、杂物间、车库等安装采暖设施并用热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记载面积依据(如购房合同、协议等),按居民用热价格收费;未安装采暖设施的不收热费。
  11月2日,潍坊市发改委给潍坊市各供热企业下发通知,通知中表示,近日,在征求阁楼、地下室等特殊用房供热价格政策过程中,社会各界尤其是涉阁楼等群体对此反映强烈,提出的意见建议众多,需要认真研究。考虑到出台阁楼等特殊用房供热价格政策还需要一段时间,为维护广大业主和供热企业的合法利益,请各供热企业暂按照往年的惯例协商收费,待价格政策出台后多退少补。请各供热企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广大业主按时供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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