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的孕妈邓女士反映,她在当地医院产检时,有人向她推销一项“新生儿出生微电影”服务。“说是在产房里装了摄像头,视频剪成微电影再卖给家属作纪念。”邓女士担心,摄像头可能会泄露产妇的隐私。
据报道,这家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宣称已进驻50多家医院的产科,业务范围涉及湖北、河南、江苏等多家医院。然而,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产房是涉及个人隐私的特殊场所,第三方企业进入医院产房安装摄像头,这些拍摄设备由谁管理维护?所拍摄的内容又由谁传输、保存和管理?当邓女士问及隐私问题时,工作人员表示“会有基本的职业道德”。但是,这简简单单一句保证,有多大的约束力?进入医院的任何业务,都不可能跟院方完全撇清关系。医院不能仅仅考虑经济因素,而应把病患利益放在首位。 据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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