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在全市率先推行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零材料"办理新模式。
申请人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新建商品房登记业务申请后,工作人员利用身份认证功能完成信息比对,通过数据共享获取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的材料,以开发公司总授权申请书及销控表作为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移交协议书和委托书使用。在申请人完成电子签名、拍照确认后即时推送业务信息至下个环节。
中心研究制定专项方案,积极协调公安户籍、税务、住建等多部门间信息共享通道,建立健全部门内部资料互传共用机制,采取试点先行,有效推行新建商品房“零材料”办理新模式。
(通讯员 韩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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