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宣传的“钓鱼演练”应慎用
2023年09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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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员 张泰来
  一场针对大学生的沉浸式反诈宣传引发关注。
  近日,湖北省反诈中心联合华中师范大学等发起《钓鱼行动 湖北高校沉浸式反诈课堂》,向华中师范大学3万余名在校大学生发送“钓鱼”短信,以“华师美食节”抽奖派送“美食霸王卡”的名义,诱导学生点击链接。测试显示,几天时间,有321名学生“上当受骗”,提交了学院、年级、兴趣爱好等个人信息。
  在校大学生涉世未深,又经常接触网络,属于电信诈骗的“易感人群”,针对他们进行反诈宣传,提升他们的防骗意识,确实有必要。
  电信诈骗花样翻新,反诈宣传也应该与时俱进,针对不同受众创新宣传形式,以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湖北省反诈中心联合高校开展“钓鱼演练”反诈宣传,其追求形式创新的出发点值得肯定。从效果上看,这样的反诈宣传形式,的确新颖,应当能够给大学生,尤其是“上当”的大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
  可是,反诈宣传作为普法宣传的一种,对其评价不仅要看效果,还要关注程序和方式方法的规范。
  “钓鱼演练”为了突出参与感,加深受众的印象,向学生发送“钓鱼”短信,即便出发点是善意的,但同样有诱导之嫌,同样在预先设置一个陷阱,其中的主导方式,无非是“为了防止你上当,所以先诱导你上当”。然而,这样的操作是否恰当值得商榷。试想,如果警方(学校)为了提升群众(学生)的反诈意识可以“钓鱼”,那么,群众(学生)若是以提升警方(学校)应急处置能力为名,反过来对民警(学校)进行“钓鱼”的尝试,又该如何处置?
  从结果上看,“钓鱼演练”也有副作用。
  一来,这可能对年轻人的心理带来伤害。演练给“上当”的大学生传递了这样的信息:全校3万多人接收到了短信,别人没上当,你被骗是因为你单纯,你是有责任的。
  二来,这也会伤害到学生的信任感。学校竟然和公安一起,对自己的学生进行反诈测试,那是否有这样的暗示:学校发送的信息有可能是测试或者其他目的,不必太“当真”?那么,学校发送的信息的权威性又如何确立呢?
  而且,如果学生再收到类似的诈骗短信,是不是会和“狼来了”的故事中以假信息试探一样,引发对真假信息的混淆,从而在“下一次”做出错误判断呢?
  总之,执法、普法都应当按照规范操作,重视程序的合规性,不能基于目的的合法性,为实现一种效果而不择手段。开展反诈宣传,目的是为打击诈骗。“钓鱼演练”以“欺骗”的方式反诈骗,虽然会有效,却有伤害年轻人信任感之嫌。这不是反诈宣传的最佳“姿势”,慎用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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