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晓丹
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仲裁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李华是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调解仲裁二庭副庭长,在市仲裁院集体的浸润滋养下,她坚定为民初心,涵养为民情怀,锤炼过硬本领,逐步成长为办案的中坚力量,曾被授予嘉奖、记三等功。今年9月,她还荣获“山东省最美女仲裁员”称号。
12年1600余件案件
所结案件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
入职12年来,李华始终坚守仲裁办案一线,累计承办案件1600余件,个人调解率达70%,所结案件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
“我们的职业容不得半点马虎,争议案件的处理从立案到结案,都要依法规范,要经得起检验,经得起推敲。”谈起怎样才能做到结案零错案、零投诉和零上访时,李华表示,“我们奔着一个目标,就是让赢的一方满意,让输的一方信服。”
“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劳动仲裁工作专业性强,涉及的劳动法律法规纷繁复杂、跨度久远,李华深知要具备与岗位适配的工作能力,必须静心提升、与时俱进。她将每一起案件都当成“大”案来办,庭前阅卷将涉及的法律法规提前掌握,庭后梳理做好每一次庭审笔记,裁前大量查阅各方裁判观点。日积月累,让她掌握了更多久远的老政策,更加系统的新规定,成为全院在老工伤待遇、病假工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库”。
基于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专业素养,她多次受邀面向社会公众授课普法,传播劳动法治精神。同时,她也注重办案经验的成果转化,撰写的多篇案例被省人社厅案例汇编收录,裁决文书在省人社厅文书评比中获二等奖,“模拟仲裁庭”在省人社厅练兵活动中获二等奖,多项仲裁实务理论研究被人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采用。
秉公依法仲裁,彰显司法正义
“把最好的锦旗送给她”
“处理案件时,要秉持公心,也要以百姓心为心。”李华说。
劳动仲裁兼具行政性和准司法性,既要坚持公平正义,也要服务百姓民生。李华将女性特有的坚韧、执着与柔情,融入到每一个争议处理中,把案件判公,把人心判暖。
她曾办过一起四指被切断的农民工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2021年春节前,一个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四根手指几乎被砸断,当时他和企业协商补偿时没协商成,案子本身也复杂,他提交的证据比较有限,企业也不认可劳动关系。”李华说,为查清事实,她与合议庭深入企业厂区调查取证,却受到企业方的极力抵触,一度报警。“当时也挺害怕的,但想到是在依法办案,便及时调整了情绪,最终经过5个多小时的努力,调查到了一些关键证据。我们以此为突破点,确认了受伤农民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为他后续维权奠定了基础。”
李华说,在他们作出裁决后,该企业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最终维持了仲裁裁决的结果。
李华还曾帮一位大龄女工梳理出6类28项101页的证据清单,只为缓解她第一次打官司的焦虑。后来,这位大龄女工拿着锦旗到单位找她,在等她下庭的时候,不断询问她的同事自己送的是不是最好的锦旗。“我要把最好的锦旗送给她。”这位大龄女工说道。
“那位大龄女工被公司辞退了,她第一次打官司非常无助,对争议处理流程,法律法规都不大了解,立案后每天打好几个电话找我,后来就直接过来找我了。这事最终达成调解,帮她要回了3万元。”多年过去了,李华依然记忆犹新。
锦旗上写着“秉公依法仲裁,彰显司法正义”,这是李华工作12年的真实写照,也让她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累计收到锦旗、感谢信20余次。
秉持“仲裁为民”初心
让案件经得起时间和法律检验
“该做的事一定竭尽全力,不留遗憾。”这是李华微信的个性签名。
每天上班要横跨三区、往返七十公里,她是全院上班路途最远,却又是到得最早、走得最晚的。“上下班路上时间要3个小时左右吧,加班是避免不了的,尽可能做到事不过夜。”李华表示。
“我有两个孩子,虽然工作忙,时间有限,但我会尽量每天抽出时间陪伴孩子,给他们讲睡前故事。”李华的微信头像是一家四口的漫画,她对家人的爱都藏在心底,家人的理解也成为她坚实的后盾,“我想让孩子们看到一位勤奋敬业的妈妈。”
除了常规的案件处理,李华还负责对接指导全市基层调解工作,指导培育出了一批省级示范调解品牌。她学思践悟,笔耕不辍,撰写的《对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效能建设的探索》调研文章在人社部征文活动中获奖,起草规范性文件、拟办宣传文稿百余份,多次被部省媒体平台推介。
“不为繁华易匠心,不舍初心得始终”。未来,她将继续秉持“仲裁为民”初心,持续学习积累,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检验,对得起群众对仲裁“公正与高效”的期待。这份努力,会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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