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须虫
近日,上海浦东居民胡女士反映,她经常将私家车停在小区外面的路边停车位上,以为是免费停车,但8个月后却发现自己欠交停车费6000多元。在此期间,她从未接到相关的停车费催交电话或者提示短信。
城市停车“天价”收费事件时有发生,有的是收费标准过高,市民认为不合理,也有的是管理不精细,让市民暗地“中枪”——比如上海浦东的这位胡女士,以为路边车位是免费停车,结果是收费的。理性而言,8个月被收6000多元,平均到每天,其收费标准并不算高,但这种“不告而收”,显然让人难以接受,不免产生被劫掠感。
在城市停车资源供给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道路提供车位是一种有效补充,但同时又要兼顾交通秩序,更要协调其他车位资源的利用效率,往往需要通过收费进行调节。
不过,收费涉及市民的切身利益,路边停车可以收费,但收费应该收得合情合理,收得明明白白。
收费要有一个基本的遵循。如在一定程度上低于营业性停车场收费标准,以确保其收费在“准公益”的范畴内。目前,城市对路边停车收费具有充分的自主权,这也使得收费的上限缺少必要的限制。对于城市路边停车收费的裁量权,国家层面应当完善政策加以规范。
市民是城市公共服务的对象,对路边停车收费问题有发言权。无论如何,都不能只把市民当成被动的接受者。时下,城市停车收费争议颇多,更深层次的原因恐怕还是在于市民知情权、话语权的缺失。在这种情况下,收费标准即便是合理的,也会受到质疑,而收费管理中一些瑕疵往往也会被放大,诱发市民心理上的对立。
因此,城市停车要收明白费放心费,必须要尊重市民的主体地位,在路边停车收费决策、收费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形成等环节,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建议,凝聚共识,求取最大公约数。只有如此,停车收费的政策才能最大程度获得理解支持,从而减少执行的阻力与偏差。
对于城市路边停车收费的决策程序,国家层面亦应完善政策加以规范,明确公共道路停车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定价必须公开听证,委托运营必须公开竞标,价格和运营商必须能够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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