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璐璐
“衷心感谢定陶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邓局长及其团队的所有成员,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让我成功拿到了拖欠两年的劳工费”。近日,定陶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亲笔书写的感谢信,当事人秦某用最朴素的形式与语言,表达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感激。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秦某2021年在定陶某工地务工,到工期结束,工头沈某以总包没有结清工程款为由,迟迟没有支付应付劳工费15000元,经多次催讨,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无奈之下,秦某提起诉讼,在诉讼阶段,从起诉到宣判,被告沈某一直没有出现。判决生效后,秦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简单、标的不大,看似平常的案件,进入执行后,却一直联系不到被执行人沈某,多方查询未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困境。群众利益无小事,案件标的虽小,但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承办法官将该案时刻记在心间,并利用集中赴江苏办理系列案件的机会,去到沈某老家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颐生村,最终找到了被执行人沈某的家,但经了解当地居民,沈某在处理完家庭事务后,已返回山东。执行干警在详细调查沈某婚姻登记、固定资产、银行存款等情况后,暂时返回。
此案得不到实际执行,成为案件承办法官的心头大事。经过仔细审阅审理卷宗,和申请人秦某沟通了解,决定从其承包工程的工地入手,但经了解,工地所欠沈某的工程款也已结清。案件承办法官没有气馁,根据被执行人沈某在定陶承包过工程的线索,与区住建农民工权益保障密切配合,发挥“点对点”联动机制作用,最终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沈某,并对其驾驶的本田CRV车辆进行控制,督促其全部履行了判决确定义务,申请人秦某拿到了拖欠两年之久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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