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耿文武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2024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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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调查核实,并报东昌府区委政法委同意,拟确认耿文武勇救落水女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4月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向东昌府区区委政法委、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电子邮箱:dcfqzfwjcshzlk@lc.shandong.cn
  联系电话:15863571664
  附件:耿文武见义勇为事迹
   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
     2024年3月27日

耿文武见义勇为事迹
  耿文武,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山东省聊城天工物业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3月6日下午6:30左右,耿文武和爱人在东昌湖西侧名人岛遛弯时,听到有路人喊救命,耿文武和爱人急忙赶到事发地点,看到一位30多岁的女子站在湖内,湖水已漫至女子颈部,情况十分危急。耿文武高喊着让落水女子伸过手来,以便将其拉上岸,可是女子却反身往水中走。耿文武发现落水女子有些神志不清,赶快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继续高喊让其走向岸边。趁着落水女子愣在水中,耿文武俯下身子抓住女子慢慢返回岸边,招呼其他人一起将女子拉上岸。但落水女子一直不配合,耿文武抓着女子衣服不让她动,一直等到民警到来。此时,耿文武多处衣服湿透,在向民警说明情况、将落水女子交给民警后,才放心地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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