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滨湖财政所落实财政保障主体责任,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安排防汛资金,做好防汛物料购置储备和河道清淤加固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
按照防汛要求,购置移动式抽水泵、救生圈、编织袋、铁锨、铁丝、木桩、雨衣、雨靴、手电筒等应急防汛物资,保障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拨付防汛资金对境内容易堵塞河道进行清理,清淤排污,对河流大堤进行维护、加固,检查、维修,做好排涝、水流疏导工作。 (徐瑞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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