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董超超(身份证号37230119890119****):
因你已连续旷工超过7天,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滨州石油分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单位决定于2025年6月29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请你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7日内与单位人力资源部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通告送达。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石油分公司
2025年7月3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