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
似乎在不经意间,笔者发现正在整修当中的太白楼路已经自发形成了一处红火的夜市。每当夜晚降临,贩卖各类小商品、小吃的摊位林立,人流涌动,呈现一派繁荣热闹的景象。
作为平民生活文化的重要代表之一,夜市在济宁人的心目中无疑具有特别的地位,多年前古槐路夜市的繁荣至今让人津津乐道,怀念不已。但随着近年来济宁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夜市正逐步从城区消失,对大多数市民来说,去夜市购物休闲已经成为一种记忆。目前城区仅有义乌小商品城一处较大规模的合法夜市,影响力和辐射力十分有限。
不可否认,夜市取缔退出机制与夜市先天具有的弊端有着直接的关系,比如占道经营、人车混杂,影响了道路交通;噪音、灯光污染干扰了居民的休息;大量餐饮垃圾、污水污染了街面;管理难度大,治安纠纷多发……但大多数市民似乎更在乎夜市带来的方便和商机。一些人可以摆摊挣钱,既扩大了就业,又活跃了夜经济。更多的人可以出来休闲、购物、就餐、娱乐,提高了生活品质。太白楼路夜市的迅速形成已经说明了这种需求的客观存在。笔者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积极回应广大群众的这种需求,不应简单地取缔夜市,而是在满足群众需求的基础上,科学对待夜市的治与乱、利与弊,在经济繁荣与规范管理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比如,在城市规划和建设时,要根据人口和地域的比例留出适合夜市经营的场地。要做好目标定位,提高夜市的档次,要合理部置,集旅游、购物、美食、休闲为一体。要设立专门办公室加强管理,保护好经营环境和自然环境……最大限度地将夜市建成、管成、用成繁荣市场、活跃经济、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有益载体。
放眼世界,从巴黎、纽约、东京到中国香港、北京等著名大城市,都有许多管理规范、闻名世界的夜市。笔者相信,对于圣地济宁,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也一定能打造出一张让老百姓深受益处、具有孔孟文化特色的夜市品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