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策破解简政放权后的监管真空
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要追责
2015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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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5月19日讯(记者 高扩) 由多个行政机关共同审批的事项,要结合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明确监管职责,细化监管责任,防止由于监管不到位或缺位出现监管真空。日前,我省出台“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重点解决简政放权后的监管真空问题。
  意见提出,行政机关间、上级与下级机关间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横向协调、纵向联通、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
  同时,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等各种方式依法将监管过程中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交给社会组织,降低行政成本。
  意见提出,要加大行政监管力度,调整优化监管资源,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后,要调整力量加强后续监管工作队伍;推动执法力量重心下移,加强市县政府市场监管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工作量和监管责任增加、承接人力不足等问题。
  在制度建设方面,通过制定或修订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权限、程序、方式和手段,规范监管行为;明确相关市场和社会主体的权利、责任和行为规范,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退出机制。
  我省还提出,要综合运用监察、审计、督查、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监管义务或监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行政机关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系统风险的,以及市县政府长期不能有效制止违规违法行为而引发区域性风险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行政机关直至政府行政首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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